发布时间:2024-07-10      文章分类:医保之窗      浏览量:1139      文章来源:本站
1、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什么好处?
过去,跨省异地就医需要由参保人员先垫付医药费然后回参保地报销,存在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丢失等弊端。现在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就医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
2、哪些人员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四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什么标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三个标准:
(一)就医地目录: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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